受理范围:
个人资料表
1.请认真填写每一项内容,字体清晰,该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,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。或者费用产生不予退回,申请被退回等情况。(请下载模板填写,注意:不能双面打印、不能更改格式)注意:申请表中的:1,2,3项,6,7,8项,12项为必填项目,由于申请人提供资料可供填写的信息非常有限,所以必填项目最好是申请人本人进行填写。必须注意:表格不能有漏填或者信息填写错误或不真实的情况,
2.如有领馆将会取消申请,签证费及我司服务费不作退款。
护照
1.有效期需至少6个月或以上(从所申请签证有效期最后一天算起),护照至 少有2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;如曾经有良好出入境记录请提供旧护照原件。
相片
1.2张必须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两寸(3.5cm×4.5cm)相片,免冠且勿戴眼镜等其他饰品,盲人或医疗目的等除外。 头发不能遮挡双眼,不能因为容貌变化,照片变色或者褪色等原因,与目前容貌发生明显差异。
身份证
1.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件。
户口本
1.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;如果是集体户口,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。
居住证明资料
1.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不属于该领区时,需提供居住证(不接受《居住证领取凭证》回执 及派出所证明)。
2.提交居住证(暂住证)时,需提供该证的派发机关及其联系电话(由2014年6月1日开始实行)
3.申请方所提交的居住证(暂住证)需以申请日为基准,迁入本领馆管辖地区3个月以上,方可申请。(2014年6月1日开始实行)(注意:新旧居住证之前的间隔不能超过6个月)
4.由于领馆严查居住证的真伪所以需要用实物参照居住证拍摄,不接受复印 件!)如果领馆查出居住证信息为伪造的会追究刑事责任。(若广东居住证因擦写过多导致样子或信息模糊建议提供原件。)
5.申请人可以提供本人名下最近四个月的社保明细原件(最基本需要包括有养 老+医疗+失业/工伤/生育)代替居住证,两周内打印有效(同样需要写上派发机构名称及其联系电话)
6.深圳居住证已经全面更换新版本,有效期以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查 询的证件状态为准。
结婚证明资料
1、如已婚,请提供结婚证复印件。
个人资产证明
财产证明
1、近六个月以上记录的余额1万以上的银行流水账单原件。 必须写明派发机关及其联系方式。